Wednesday 11 November 2015

守法

有時候我會在想,法律到底是什麼?我要尊重的法律到底是不是好的法律?我自己本身會受益嗎?我會不會因為遵守法律而惹來殺身之禍?

如果我身在朝鮮,拿有金正日樣子的報紙包菜我會被槍斃。
如果我身在沙地,晚上約出去打打炮會被憤民用石頭砸死,女生開車的話也會被扣留。
如果我身在中國,家裡有批判共產黨的書就會被刑事拘留。
我身在馬來西亞,購物廣場裡黃色氣球第二天立刻被檢控。
如果我在新加坡,做視頻吊李光耀就會被抓進去精神病院。
我身在澳大利亞,停車位被人家亂占警察說只可等他駕走不可去鎖他的輪,不然錯的是你。

以上例子涵蓋了第一到第三世界的國家。
拿沙地阿拉伯來做進一步的分析吧...
你們覺得女生開車算是一種犯罪嗎?既然不算,那為甚麼在沙地阿拉伯這個卻算一種犯罪?
我想不通,只能總結說回lan們大部份都這樣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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